甘肃警察学院 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中职升学考试
- 学校官网:https://www.gsjcxy.edu.cn/
- 招生网:
- 招生电话:0931-5683555
- 所在省市:甘肃
- 学校地址:左家湾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魏家庄校区: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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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学院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指南
一、学院概况
甘肃警察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49年9月的“甘肃人民公安学校”。1978年9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建立“甘肃省公安学校”,1980年9月更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7月升格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4年5月30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甘肃警察学院的函》(教发函〔2024〕107号),同意以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甘肃警察学院,2024年7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甘肃警察学院的通知》(甘政发〔2024〕40号),决定设置甘肃警察学院。明确甘肃警察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省公安厅主管,业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
学校现有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和皋兰县魏家庄2个校区,占地面积1879亩,校舍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1.74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实训场馆15个、实验实训室26个和校外实践实习基地55个,获批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5个省级教学团队。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馆藏图书70余万册,电子图书23万册。专任教师351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86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201人,省部级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47人。现开设公安本科专业8个、管理学类和法学类本科专业2个,在招专科专业13个。其中4个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国家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和省部级重点(特色、骨干、示范)专业。现有在校学生7100余人,年均培训在职干部民警1.4万人,形成了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相互补充、学历教育与民警培训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先后荣获“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被教育厅评定为“甘肃省优质高职院校”,2021年入选“甘肃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坚持立足甘肃、面向西北,立足公安、辐射政法,立足警务职业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安全战略的办学定位,主要培养执法办案类警察职业专门人才和执勤服务类警务技术专业人才,以推进公安院校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教育改革新方向和公安实战新要求,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为目标,推进实战化教学改革,健全完善“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着眼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需要,立足甘肃维护国家安全特殊区位,厅校共建甘肃省反恐重点实验室;推行校局“双嵌融合”模式,共建共享警犬基地、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基地、警务极限越障训练场及6个实验实训室;新成立智慧警务、反恐反分裂、涉外安全等8个科研机构,构建起特色鲜明的有组织科研体系。
办学77年来,为西北及全国公安、司法、安保部门培养输送了3.3万余名专业警务人才,培训公安民警和相关行业在职干部16万人次。毕业生中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成为甘肃及西北公安司法机关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补充人民警察的主要渠道。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甘肃警察学院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录取)。
三、考试科目与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准。
(二)职业技能
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甘肃警察学院根据办学定位和社会人才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组织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四、报名与考试
所有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23号)执行。
五、招生专业
甘肃警察学院2026年综合评价录取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审核下发为准。

特别提示:
1.甘肃警察学院2026年综合评价录取专业均为非公安专业;
2.我校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请关注我校后期发布的招生简章;
3.我校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录取请关注我校后期发布的招生宣传材料;
4.因我校专业设置特点和毕业时用人单位对男女生比例及毕业生身体条件的硬性要求,请不符合我校招生身体条件的考生及女生考生慎重报考,以免影响就业;
5.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六、报考条件
(一)身体条件及年龄
因甘肃警察学院司法警务、安全防范技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主要面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机场安检等岗位就业,上述岗位对身体条件均有相应要求,故要求报考考生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无各种残疾。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为5.0及以上。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4年9月1日后出生)。
(二)复查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对照甘肃警察学院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校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1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3日8:00至25日18:00。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投档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A、B、C、D、E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10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四)录取
录取工作于3月30日至3月31日进行,4月3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4月3日至4日由甘肃警察学院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八、学生管理和待遇
学生入学后,实行准警务化管理,统一着制服。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九、收费标准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警苑大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4〕1072号)规定,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收取。制服费按标准收取。
十、就业前景
普通专业毕业生可参加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也可根据学校与新疆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市(州)公安、人社等部门达成的毕业生就业协议,面向基层公安机关、社区等单位双向选择就业,也可依照学校与北、上、广、深等地机场签订的就业协议择优安置就业,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
十一、附则
甘肃警察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报考指南有冲突,以本指南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指南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指南由甘肃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http://www.gsjcxy.edu.cn
招生办公室座机电话:19993132725 1999313272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31)568332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邮编:73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