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专业 专科、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非金属材料类
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专业
贵州开设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专业的单招学校
贵州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专业资讯
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专业介绍:
基本修业年限 三年
职业面向
面向复合材料制品生产制造人员等职业,生产工艺操作与控制、质量检验、生产技术管理和运维服务等岗位(群)
培养目标定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复合材料生产工艺技术、质量检验、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等知识,具备生产工艺操作与控制、原料及制品性能检验、产品安装与维护、生产组织管理、产品结构与配方优化等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复合材料生产、品质管控、生产管理、运维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专业能力要求
1. 具有本专业识图、制图以及必需的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
2. 具有编制原材料使用明细表和原材料预处理的能力,具有复合材料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性能检测和处理常见质量问题的能力;
3. 具有复合材料成型、加工、连接、安装、维修的能力,具有使用、维护、调试常见复合材料成型设备、性能检测设备的能力;
4. 具有根据产品和工程要求进行复合材料基础配方设计、简单结构设计的能力;
5. 具有生产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应急处置、运维服务的能力;
6. 具有服务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的信息技能,具有对装置进行数字化改造的能力;
7. 具有对复合材料安全生产、绿色生产、清洁生产进行组织管理的能力;
8. 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
专业基础课程:基础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工程制图、机械基础、电工基础、材料力学、高分子材料导论、复合材料基础。
专业核心课程:复合材料原料及配方设计、复合材料成型技术、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复合材料检测技术、复合材料加工与维修技术、复合材料智能生产及精细控制。
实习实训: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复合材料原料检测、复合材料生产、复合材料制品性能检测、复合材料加工、化学基础技能、运维、智能制造等实训。在复合材料制造企业、复合材料检测机构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职业类证书举例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化工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
接续专业举例
接续高职本科专业举例: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新材料与应用技术
接续普通本科专业举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
贵州开设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专业的单招学校
贵州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相关专业
贵州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专业资讯
-
2025-10-26 16:4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4〕32号)要求,制定本次职业技能测试大纲。一、测试目标通过职业技能测试,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技术技
-
2025-10-26 16:51分类招生填报志愿正式开通,填报时间:5月7日00点到5月10日24点。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志愿填报代码0030。考生可以填报一所学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今年的变化:今年实行网上面试,考生
-
2025-10-26 16:55一、六类人员包括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二、六类人员要参加分类考试的请务必参加今年高考报名。 要报考贵
-
2025-10-26 16:562025年分类考试(面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考试大纲已上传附件,请下载查看。 附
-
2025-10-26 16:57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
-
2025-10-26 16:58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
-
2025-10-26 18:45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各位考生: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即将开启!请考生们务必仔细阅读以下信息,按时参加测
-
2025-10-26 18:47各位考生: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分类考试招生六类人员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19日中午12:00,请各位考生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
-
2025-10-26 18:48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高中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 退役军人 企业员工 下岗失业人员 高素质农民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55 50 畜牧兽医 53
-
2025-10-26 18:49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4
